医院,还是孩子生命健康的庇护所么?

 

【春天幼儿园】第150期:医院,还是孩子生命健康的庇护所么?

2014-05-16 领跑者早教

是谁让保障生命的“疫苗”成了“毒药”?

就在刚刚过去的4月25日,是第29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,主题是“接种疫苗,保障健康”。但是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,受去年“疑似接种乙肝疫苗异常反应病例事件”影响,今年以来,湖南部分地区乙肝疫苗接种率下降30%左右,部分地区社区卫生院曾多天出现乙肝疫苗“零接种”的情况。显然,尽管时间推移,笼罩在家长心头的“疫苗疑云”还未散去。

时间追溯到2013年12月,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湖南、四川、广东等地,全国婴儿疑似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的案例共8起。然而,此次疫苗事件并未孤例。2009年,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公司11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查出违法添加物质。2012年,山东潍坊破获一起涉及全国价值过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大案,这些疫苗存在重大隐患。此外,山西疫苗事件更令世人震惊: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、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。家长伤心欲绝、四处求治、负担沉重,引起广泛关注。

矛头所向,直指用来保障婴幼儿健康和生命的疫苗!频发的疫苗乱象,令无数新生儿的家长成了惊弓之鸟,他们还未细细体会初为父母的喜悦,就被恐惧占领了心智。然而,存在幼儿医疗领域的乱象远不止于此,公众的信任正是在层出不穷的丑闻中不断瓦解!

是谁让孩子的“第一口奶”就不道德?

2013年,天津部分医院的“第一口奶事件”,让舆论一片哗然。众所周知,母乳喂养的好处,国家卫生部门也一直提倡母乳喂养。但是部分医生和护士却为了利益,违背职业道德,把婴儿的“第一口奶”做成了肮脏的交易。

从报道来看,天津部分医院最恶劣的地方,就是不提倡母乳喂养,不考虑个体差异,统一都喂奶粉,甚至禁止家属自带。天津部分医院,不仅医生、护士在销售提成的“激励”下,参与推销奶粉,甚至强行给新生儿喂养各品牌奶粉。早在2011年,国家就出台《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》,明令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、宣传奶粉产品。但是,受商业利益的驱使,这些医院根本没有考虑与母乳喂养进行对接,甚至让很多孩子形成抗拒母乳而选择奶粉的习惯。

于是,统一安排“第一口奶”不再基于科学需要,标准仅仅是这些奶粉企业给了多少“赞助费”,给了医务人员多少红包或回扣。孩子一出生,喝的第一口奶就混杂了不道德的杂质,令人痛心!

是谁让孩子一出生就被拐卖?

令人发指的不止于此!2013年“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案”更是践踏了人性伦理的底线。据了解,“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”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。张淑侠,曾是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。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,张淑侠以自己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的身份,分别拐卖7名儿童,并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,在此过程中,张淑侠从中获利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。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,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本来是接生送子的产科医生,缘何竟成与人贩子为伍?年届五十,已知天命,竟然还能做出如此有悖人伦的事情?令人可悲可叹,让我们不得不深思。医德缺失,监管不利,对生命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心,对职业道德和法律漠视,对商业利益一味追逐,让原本的白衣天使沦为罪犯。

医者父母心,可谁曾想过给孩子注册的疫苗竟然致残害命,给孩子喝的第一口奶就被医院玷污,给孩子接生医护的大夫胆敢贩卖婴儿?我们难免不安:从出生到长大成人,还会有多少无良险关等在前方?面对那些稚嫩、纯洁的生命,我们又如何能够心安理得?在此,我们以天下母父之名呼吁医护工作者和卫生部门:恪守职业道德,守住一方净土。让医院真正成为孩子生命健康的第一庇护所!